自9月10日起,越南加大了对外国劳动者的罚款力度

自2026年9月10日起,越南第283/2026/ND-CP号法令正式生效,规定了劳动领域的行政处罚,包括违反外国公民就业规定的行为。该文件由政府于2026年7月15日通过。
未持有工作许可证或证明其可免于办理工作许可证文件而工作的外国劳动者,可能被处以1500万至2500万越南盾罚款。使用过期工作许可证或工作许可证豁免文件的,也适用同等罚款。
根据违规性质,还可能采取附加措施。特别是,法律规定可对外国劳动者实施驱逐出境,并没收被篡改、伪造或违规制作的文件。
针对雇主也设有单独罚款。如果公司雇用未持有有效许可证或豁免文件的外国劳动者,或使用过期文件,罚款金额将取决于员工人数。涉及1至10名劳动者的,罚款为3000万至4500万越南盾;11至20名劳动者,为4500万至6000万越南盾;21名及以上劳动者,为6000万至7500万越南盾。
如果外国劳动者的实际职位与工作许可证或豁免文件中的信息不符,雇主还可能因每名外国劳动者被处以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罚款。此类罚款总额上限为7500万越南盾。
对于伪造文件,规定了更严厉的处罚。雇主如在申请工作许可证的签发、补发或延期过程中,对文件进行修改或歪曲,可能被处以4000万至6000万越南盾罚款。若使用伪造文件且违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也适用同样的罚款区间。
新规不仅适用于劳动者,也适用于雇用他们的组织。根据政府说明,对组织适用的罚款金额为相应个人罚款的两倍。
建议外国劳动者提前核查许可证有效期、其中所列职位是否与实际工作相符,以及是否具备必要的工作许可证豁免文件。
越南政府官方来源:https://vanban.chinhphu.vn/?docid=218871&pageid=27160&typegroupid=4
关于外国人就业规定的官方信息:https://en.baochinhphu.vn/outstanding-policies-take-effect-from-september-2026-111260830142959128.htm


